广西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

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分组付费,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下又降低医疗成本,缩短患者住院时间,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,医疗费用控制……这是广西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的DRG(疾病诊断相关分组)医保支付方式带来的结果。

9月28日,自治区医保局在南宁市召开《广西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估报告现场会》,清华大学课题组对柳州中医病种医保支付改革绩效评估给出“满意”肯定,这标志着广西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新突破。

广西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估报告会在南宁举行

广西是全国全省(区)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的两个省份之一。DRG/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是将病种病例分组打包付费,通过“总额预算,结余留用”等政策导向,鼓励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,规范医疗行为,减轻群众负担。但是这种支付方式是以西医诊疗相关信息进行分组,未能准确反映中医疾病症型和中医辨证施治下的操作及治疗过程。为此,广西积极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。

年自治区医保局在柳州市开展“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方式”试点,改革路径主要包括中医优势病种付费、按疗效价值付费,以及按双诊断中的西医诊断入DRG组付费。一组数据显示,从年5月1日起,医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付费,5月至8月开展疗效价值付费例,减少医疗资源消耗近万元,其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约40万元;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例,通过医保支付改革,医保付费向中医倾斜近万元,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。值得一提的是,该院实施医保DRG付费改革下,中医病种涵盖范围更大,新增了不少内科病种。例如儿科的急性支气管炎、支气管肺炎,妇产科的先兆流产,皮肤科的带状疱疹及湿疹等,受益群体范围随之扩大。

清华大学课题组对柳州中医病种医保支付改革进行了绩效评估,结果显示,经过严格遴选的中医病种的服务可及性逐步提高,医保支付的中医病种从10个拓展到51个;患者体验较好;中医组的成本管理总体优于西医组;中医治疗的安全和质量有保障。

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徐广保表示,柳州市探索了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值得推广,这条经验创建了中医药病种医保支付的雏形,初步形成了依据中医药病种结算数据制定的医保支付标准,规范了中医病案管理和服务质量,以及调动了中医服务积极性和联合体建设。同时,广西先行先试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路径,在全国尚属先例,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积极采用中医药疗法、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数据背景:

年以来,广西通过实施DRG付费改革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,激发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、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,在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,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。截至年8月底,广西15个统筹地区共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,覆盖全区74.27%的定点医疗机构和79.40%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。改革实现“三降一升”,次均住院费用、平均住院日、个人费用负担同比分别下降18.36%、14.22%、11.02%,病例组合指数同比上升12.97%。

来源

南宁晚报·南宁宝客户端记者彭媛媛文/图

编辑

蓝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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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冬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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奚林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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